借款人:
身份证号:
手机(可接收短信):
微信号:
联系地址:
保证人:
身份证号:
手机(可接收短信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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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
借款人向 (身份证号: ,即出借人)借到现金人民币(大写) (¥ )下称“借款金额”,并承诺如下事项:
一、借款用途: 家庭生活支出 。
二、利率为:月利率为 %;
利息支付时间:每年 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。
三、还款期限: 年 月 日前还款。超期还款的,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%计算。
四、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:
(1)借款人确认:签署本借条时,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;
(2)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:
户名:
开户行:
账号:
五、其它:
1.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,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2.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。
3.如有保证人,则保证期间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。
4.前述借款人、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。
签署时间: 年 月 日
借款人签字:
保证人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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