响应最高法通知,服务人民群众
▌声明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(法〔2025〕82号)》的要求,2024年3月4日印发的《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(试行)》(法【2024】46号)同时废止,以下示范文本已作废。请点击浏览https://www.suyinlaw.com/list_16/124.html下载最新版本的示范文本!
民事答辩状
(劳动争议纠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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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,保护您的合法权利,请填写本表。 1.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,如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 2.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,请务必如实填写。 3.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劳动争议纠纷案件,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,您认为与案 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“无”或不填;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“ √ ”;您认为另有重要 内容需要列明的,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。 ★特别提示★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“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。”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,进行虚假诉讼、恶意诉讼,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 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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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号 |
案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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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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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辩人 |
名称: 住所地(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): 注册地/登记地: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: 职务: 联系电话: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□股份有限公司□上市公司□其他企业法人□ 事业单位□社会团体□基金会□社会服务机构□ 机关法人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 人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□ 个人独资企业□合伙企业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□ 国有□(控股□参股□) 民营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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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诉讼代理人 |
有□ 姓名: 单位: 职务 代理权限: 一般授权□ 特别授权□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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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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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地址(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 声明更改外,适用于案件一审、 二审、再审所有后续程序)及收 件人、电话 |
地址: 收件人: 电话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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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|
是□ 方式: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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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辩事项和依据 (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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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工资支付诉请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异议□ 事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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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 资诉请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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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对加班费诉请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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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对未休年休假工资诉请的确认 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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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 的经济损失诉请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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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诉请 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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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诉 请的确认和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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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对劳动仲裁相关情况的确认和 异议 |
确认□ 事由: |
异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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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其他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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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答辩的依据 |
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,要写明具体条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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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证据清单(可另附页) |
附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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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辩人(签字、盖章):
日期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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