响应最高法通知,服务人民群众
▌声明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(法〔2025〕82号)》的要求,2024年3月4日印发的《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(试行)》(法【2024】46号)同时废止,以下示范文本已作废。请点击浏览https://www.suyinlaw.com/list_16/124.html下载最新版本的示范文本!
(买卖合同纠纷)
说明: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,保护您的合法权利,请填写本表。 1.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,如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 2.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,请务必如实填写。 3.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,您认为与案 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“无”或不填;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“ √ ”;您认为另有重要 内容需要列明的,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。 ★特别提示★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:“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。”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,进行虚假诉讼、恶意诉讼,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 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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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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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(法人、非法人组织) |
名称: 住所地(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): 注册地/登记地: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: 职务: 联系电话: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□股份有限公司□上市公司□其他企业法人□ 事业单位□社会团体□基金会□社会服务机构□ 机关法人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□ 个人独资企业□合伙企业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C 国有□ (控股□参股□)民营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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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(自然人) |
姓名: 性别:男□女□ 出生日期: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: 职务: |
民族: 联系电话: |
住所地(户籍所在地): 经常居住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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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诉讼代理人 |
有□ 姓名: 单位: 职务: 联系电话: 代理权限: 一般授权□ 特别授权□ 无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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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地址(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 声明更改外,适用于案件一审、 二审、再审所有后续程序)及收 件人、电话 |
地址: 收件人: 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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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|
是□方式: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□ |
被告(法人、非法人组织) |
名称: 住所地(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): 注册地/登记地: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: 职务: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□ 股份有限公司□ 上市公司□ 其他企业法人□ 事业单位□ 社会团体□ 基金会□ 社会服务机构□ 机关法人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 人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□ 个人独资企业□ 合伙企业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□ 国有□ (控股□参股□) 民营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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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(自然人) |
姓名: 性别:男□女□ 出生日期: 年 月 日 民族: 工作单位: 职务: 联系电话: 住所地(户籍所在地): 经常居住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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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(法人、非法人组织) |
名称: 住所地(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): 注册地/登记地: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: 职务: 联系电话: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□ 股份有限公司□ 上市公司□ 其他企业法人□ 事业单位□ 社会团体□基金会☑社会服务机构□ 机关法人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 人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□ 个人独资企业□ 合伙企业□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□ 国有□ (控股□参股□) 民营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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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(自然人) |
姓名: 性别:男□女□ 出生日期: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: 职务: |
民族: 联系电话: |
住所地(户籍所在地): 经常居住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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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请求和依据 (原告为卖方时,填写第1项、第2项;原告为买方时,填写第3项、 第4项;第5项至第11项为共同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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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给付价款(元) |
元(人民币,下同;如外币需特别注明) |
2.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(违约
金 ) |
截至 年 月 日止,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 元、违约金 自 之后的逾期利息、违约金,以 元为基数按照 |
元, 标准计算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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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方式: 是否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:是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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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赔偿因卖方违约所受的损失 |
支付赔偿金 元 违约类型:迟延履行□ 不履行□ 其他□ 具体情形: 损失计算依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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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是否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责
任 |
是□ 修理□ 重作□ 更换□ 退货□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□ 其他□: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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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继续履行或是解除合同 |
继续履行□ _ 日内履行完毕付款□供货□义务 判令解除合同□ 确认买卖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解除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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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是否主张担保权利 |
是□ 否□ |
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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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是否主张实现债权的费用 |
是□ 费用明细: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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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其他请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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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标的总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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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请求依据 |
合同约定: 法律规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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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定管辖和诉讼保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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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无仲裁、法院管辖约定 |
有□合同条款及内容: 无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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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|
已经诉前保全:是□ 否□ 申请诉讼保全:是□ 否□ |
保全法院: 保全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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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与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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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合同的签订情况(名称、编号、 签订时间、地点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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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签订主体 |
出卖人(卖方): 买受人(买方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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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买卖标的物情况(标的物名 称、规格、质量、数量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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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|
单价 元;总价 元 ; 以现金□转账□票据□ (写明票据类型)其他□_ .方式 一次性□分期□支付 分期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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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、地点、 方式、风险承担、安装、调试、 验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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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检验 方式、质量异议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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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合同约定的违约金(定金) |
违约金□ 元(合同条款:第 条) 定金□ 元(合同条款:第 条) 迟延履行违约金□ %/日(合同条款:第 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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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价款支付及标的物交付情况 |
按期支付价款 按期交付标的物 |
元,逾期付款 件,逾期交付 |
元,逾期未付款 件,逾期未交付 |
元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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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是否存在迟延履行 |
是□ 迟延时间 逾期付款□逾期交货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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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是否催促过履行 |
是□ 否□ |
催促情况: 年 月 日通过 |
方式进行了催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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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买卖合同标的物有无质量争 议 |
有□ 具体情况: 无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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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标的物质量规格或履行方式 是否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|
是□ 具体情况: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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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是否曾就标的物质量问题进 行协商 |
是□ 具体情况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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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被告应当支付的利息、违约 金、赔偿金 |
利息□ 元 违约金□ 元 赔偿金□ 元 共计 元 计算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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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是否签订物的担保(抵押、 质押)合同 |
是□ 签订时间: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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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担保人、担保物 |
担保人: 担保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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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是否最高额担保(抵押、质 押 ) |
是□ 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 担保额度: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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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是否办理抵押、质押登记 |
是□ 正式登记□ 预告登记□ 否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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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|
是□ 签订时间: 保证人: 主要内容: 否□ |
20.保证方式 |
一般保证 □ 连带责任保证□ |
21.其他担保方式 |
是□ 形式: 否□ |
22.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(可另 附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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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证据清单(可另附页) |
具状人(签字、盖章)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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